教研活动制度
2013-11-28 作者:teacher 来源: 浏览次数:0
教研活动制度
(1)、每位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的教研活动,并由组长作好出勤登记和内容记载。
(2)、每期的第一次教研活动,应集体统一制定教学工作计划,拟定本期任务和各种活动的时间、内容安排;每期最后一次教研活动,应作个人书面总结,进行经验交流。
(3)、一般教师每学年至少撰写教学论文或有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文章一篇;骨干教师、高级教师每期至少撰写教学论文或有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经验文章一篇。
(4)、教师的教研活动纳入教师考评之中。
(5)、各教研组每期至少组织二至三节公开课。
(6)、每学期至少上公开课一节,并随时接受教研组长或其他领导、老师的随堂听课。
(7)、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高级教师每学年上示范课或交流课至少一节。
(8)、所有教师均应接受教研组或学校安排的公开课。